词语:摩尼教
【摩尼教 】
英语 Manicheism,德语 Manicha|ismus,法语 Mani=che/isme。又作末尼教、牟尼教、明教、明尊教。为三世纪时波斯人摩尼(Mani, Manes, Manichaeus)揉合古代波斯之琐罗亚斯德教(Zoroa=strianism,又称为祅教),及基督教、佛教思想而成立之宗教。其教义以琐罗亚斯德教之善、恶二元论为基础,将一切现象归纳为善与恶,善为光明,恶为黑暗,而光明必会战胜黑暗,人类若依宗教之真理与神之志向,终必走向光明、极乐之世界;而无始以来明暗相交,恶魔恒于暗界,纷扰不息,致今之世界依然善恶混淆,故人当努力向善,以造成光明世界。此教因之又有明教之称。摩尼教之神具有爱、信、诚、敬、智、顺、识、觉、秘、察等十德。信徒之修养功夫以禁欲守默为主,素食、斋戒、祈祷(一天四次)为日常功课。其简明直接性,颇受当时人欢迎,故能传播于中亚、罗马帝国(四世纪顷)、印度、中国等地,至十三世纪仍极为兴盛。
摩尼教约于六至七世纪传入我国新疆地区,复由新疆传入漠北之回纥,而盛行于该地。唐代宗大历三年(768),应回纥之请,于江淮等地建立摩尼寺。唐武宗会昌五年(845)灭佛时,摩尼教亦遭严重打击,转而成为秘密宗教,并吸收道教及民间信仰,从而改称明教。明教因相信黑暗就要过去,光明即将来临,故敢于造反,屡有反政府之举。自北宋末年起,浙江、江西、安徽等地,皆曾发生明教造反之事。其后明教又与弥勒教、白莲社相结合,而演变成明代末年之白莲教。明教一词至清代虽已不复见于文献,但‘明王’出世之说,犹流传于民间。[佛祖统纪卷三十九、柳子厚集卷二十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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