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:基督教
【基督教 】
广义之基督教系泛指奉耶稣基督为救世主之各教派,包括天主教、东正教、新教,而我国所称之基督教,通常指第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后产生之新教,为狭义之用法。基督教为世界性宗教之一,与佛教、回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。其信徒遍及全球,影响力及于全世界,尤于西方之历史、政治、思想、艺术等皆深具影响。西元一世纪,巴勒斯坦之犹太人耶稣宣称世界为上帝(天主)所创造,人类自始祖起就犯了罪,并在罪中受苦,唯有信仰上帝及其儿子耶稣基督,才能获救。基督教以旧约全书(继承犹太教经典而来)及新约全书为圣经。
玆将基督教之发展历史略分为古代、中古及近代三个时期:(一)古代:基督徒因拒绝崇拜罗马皇帝而长期遭受迫害,至西元三一三年,君士坦丁大帝解除对基督教之禁限。三三七年,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。(二)中古:第五世纪,西罗马帝国亡于蛮族,上古欧洲文明陷于黑暗时代。此时基督教担负教化社会、保存文化之钜任。间接促进经济复苏,对欧洲文明有莫大贡献。惟因东、西罗马帝国分治,东、西方教会亦随之疏离,而于一○五四年分裂为东方之希腊教会(东正教)及西方之罗马教会(公教,即天主教)。(三)近代:自十四世纪后,罗马天主教渐趋腐化。故马丁路德于一五一七年掀起宗教改革运动,遂产生新教。后以新教通称所有脱离罗马天主教之西方教会,如路德派、改革派、英国国教派、长老会、公理会、贵格会、浸信会等。天主教经此震撼,亦力图改革,遂萌起相对之改革运动,其中以耶稣会最为卓著。而十九、二十世纪,则有各教派之统一运动,致力联合世界所有基督教会,促进彼此合作。
基督教虽分裂为天主教、东正教、新教,然其信仰之基础皆系唯一之神,即耶稣基督。玆略述三教教义,礼仪之差异:
(一)罗马天主教,又称天主教、公教、罗马公教、加特力教,亦称旧教,以区别于基督教新教。归纳天主教基本教义为:(1)天主十诫,即钦崇天主、毋呼天主圣名发虚誓、守占礼之日、孝敬父母、毋杀人、毋行邪淫、毋偷盗、毋妄证、毋占他人妻、毋贪他人财。(2)圣教四规,即参与主日及大占礼日弥撒、遵守圣教会所定斋期、每年至少一次告解并领圣体、尽力赞助教会经费。(3)七件圣事,即圣洗、坚振、圣餐、忏悔、神品、婚姻、傅油。(4)教徒必信之基本道理:1.三位一体之创世说,谓‘神’仅有一位,但内含三个位格,即圣父、圣子基督及圣灵。神创造宇宙万物。2.原罪与救恩,谓世间第一个人亚当不顺从神之指示,犯了原罪,故亚当之罪亦因而传给生于世界上之每一个人。神遣其独生子耶稣来拯救世人免于一切罪恶(包括原罪及后天因触犯神的律法而有之罪)。耶稣在世时便教导人们以相信神及诚实悔改而得救。3.教会之本质,谓教会继承基督,完成拯救世人之使命。4.来世,谓肉身死后,灵魂将升天堂、入炼狱或下地狱。
(二)东正教,一○五四年东正教脱离罗马天主教而独立,主要流布于希腊、俄罗斯、东欧、西亚。‘圣经’与‘圣传统’为东正教教义之根源。本派认为圣灵由圣父而出,与天主教及其他西方教会所认为之圣灵由圣父与圣子所出不同,其余教义则无甚差异。东正教亦行七圣事,惟其解释与天主教略有所异。
(三)新教,即狭义之基督教,源于一五一七年之宗教改革。包括许多派别。各派之礼拜方式不尽相同,而教义与天主教、东正教略同,然于神与人之关系,有其特异之见解:(1)认为人欲得救唯需依赖神之恩典,非如天主教主张教徒可依信心及善行而得救。(2)主张唯有圣经具有指导信仰之权威,非如天主教、东正教所强调圣经及教会传统皆为信仰之基础。
又基督教之传入我国,始于唐代贞观九年传入之聂斯托里派(635),时称景教(‘景’,系光明之意)。会昌五年(845),朝廷禁绝佛教,景教亦遭波及而于中原地区绝迹。元代时,天主教及聂斯托里派复传入,两者通称也里可温教或十字教,然流传不广,至元亡又皆中断。明代时,耶稣会再度传入。清代鸦片战争前后,新教各宗派亦陆续传入。各宗派传教士至我国各地推广传道工作,建立教会,并设立各级学校及盲哑学校、养老院、孤儿院等,亦有从事译经工作、研究汉学,并将四书五经译为英文本;而西洋科学亦随传教士输入我国,对于学术文化交流深具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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