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:所熏四义
【所熏四义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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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唯识论二卷十五页云:何等名为所熏四义?一、坚住性。若法、始终一类相续,能持习气;乃是所熏。此遮转识及声风等。性不坚住;故非所熏。二、无记性。若法平等,无所违逆,能容习气;乃是所熏。此遮善染。势力强盛,无所容纳;故非所熏。由此如来第八净识,唯带旧种,非新受熏。三、可熏性。若法自在,性非坚密,能受习气;乃是所熏。此遮心所及无为法。依他坚密,故非所熏。四、与能熏共和合性。若与能熏、同时、同处、不卽不离;乃是所熏。此遮他身剎那前后。无和合义,故非所熏。唯异熟识,具此四义,可是所熏。非心所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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