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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:宣政院
【宣政院 】
(职位)元至元初,立总制院,而领以国师。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。二十五年,因唐制吐蕃来朝,见于宣政殿之故。更名宣政院,置院使十人,同知副使佥院各二人,同佥院判各三人,参议经历各二人,都事三人,照磨管勾各一人,僧俗并用。二十六年,置断事官四人。以后增省不一。至天历二年,定置如前。详于续文献通考。
分类:丁福保佛学大词典
宣政院的拼音及解释